新華社 2017年11月13日
四川省近日再次提高“特困人員”供養標準,從2017年7月1日起執行。
據了解,農村特困人員分散供養標準將不低于400元/月,集中供養標準不低于500元/月;城市特困人員分散供養標準不低于500元/月,集中供養標準不低于600元/月。
“執行新標準后,將惠及全?。担坝嗳f(wàn)名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?!彼拇ㄊ∶裾d有關(guān)負責人介紹說(shuō)?!疤乩藛T”供養資金支出由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財政納入預算安排予以保障,供養資金已納入省對市、縣均衡性轉移支付及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獎補資金計算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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